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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042.公司名稱:建舜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[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]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依據「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」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8.因應措施:(1)訂約日期:民國105年3月4日(2)委託代收價款訂約行庫名稱:第一商業銀行信義分行(3)委託存儲專戶訂約行庫名稱: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德分行9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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